国际储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65页(614字)

一国货币当局持有的,用于国际支付、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其货币汇率的各种形式的国际储备资产的总称。

这个概念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一国货币当局持有,而不是其他机构或经济实体持有的储备资产。第二,国际储备的形式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口径,由四个部分组成:(1)黄金储备。(2)外汇储备。

即货币当局持有的可兑换货币和用它们表示的支付手段;(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Reserve Position in IMF)。

亦称普通提款权(General Drawing Rights),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员国向基金组织认缴份额25%的黄金或可兑换货币部分,基金组织为支付其他会员国的借款而使用的会员国货币的净额,基金组织从会员国的借款。(4)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造的储备资产,用于会员国间和会员国同基金之间的支付。第三,国际储备的作用是:(1)充作干预资产。即各国用来干预外汇市场以维持其货币汇率的外汇资产,是支持与加强本国货币信誉的物质基础。(2)平衡国际收支。即一国发生短期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可以通过增加或运用本国的国际储备来平衡,而不采取调整国内经济与进出口贸易等措施来纠正,以不致影响国内经济的发展。这样,国际储备便发挥了调节国际收支“缓冲器”与“蓄水池”的作用。

(3)作为备用的国际支付手段。即一国在必要时,可将其外汇储备通过兑换或直接用于支付进出口净额与对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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