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估价对照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08页(385字)

也称为标准法。

将房屋各类技术指标与估价标准相对照,得出各项增减率,再根据目前新建同类效用房屋的单价,来最后确定房产价格的估价方法。估价标准一般包括七个部分:(1)房屋情况,即结构类型、层数;(2)装修标准,如门、窗、地板的用料;(3)装修增减率;(4)设备附加率;(5)地段、层次、朝向增减率;(6)使用情况增减率;(7)房屋折旧表。对照法的计算公式为:

房屋价格=新建单价×(1±房屋装修设备增减率)×(1-折旧率)×(1±地段、层次、朝向增减率)×(1±空屋或房屋拆迁安置增减率)×建筑面积

目前这种方法在房产估价中应用广泛。其不足之处是新建单价在估价计算中反映落后。所以在实际应用时,必须紧跟物价的变动而变动,及时调整房屋的新建价格,使房屋的估价结果更为合理、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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