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13页(384字)

对住宅小区内的住宅、绿地、公用设施等实行统一管理,以满足人民群众居住生活的需要,创造一个安静、舒适、方便、优美的生活环境,为住户服务。

住宅小区具有规划建设、使用功能多样化,房屋结构相连,设备相互“贯通”,产权多样化、管理复杂化,以及公用设备社会化等特点,因此可在发展中坚持以下原则:(1)统一经营、综合管理,向集中化、专业化、综合化方向发展。(2)企业经营,独立核算,使管理机构成为经济实体,有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逐步实现住宅商品经营原则。

(3)“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即住宅区的房屋和公用设施由专业单位管理维修,日常工作可由组成的楼委会管理。

(4)“经营”权与“产权”相分离。通过贯彻这些原则,可最终实现住宅小区管理的任务,即不仅保持原来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的风貌,而且通过加强管理和服务来发展、完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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