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46页(338字)

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

指公司发行的股票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须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而申请股票上市必须具备的主要条件是:(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约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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