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商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91页(298字)

亦称“储藏商标”。

指企业为了应付自己的商标发生特殊、紧急情况而申请注册储备待用的商标。特别是在一些变化较大的机械产品、化妆品、药品、家用电器等商品上多使用备用商标。

国外厂商为了争夺市场和竞争的需要,往往设计并申请注册几个甚至几十个商标,实际使用的只是一个或几个,以适应商品市场变化较大的需要,因此它在国外较为常用。它与防御商标的区别在于:防御商标的目的与功能是防止他人侵犯,注册后即使用;备用商标的目的是应急,注册暂不使用而是储备待用。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局有权撤销其注册商标。可见,我国法律是限制使用备用商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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