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77页(349字)
故意违反逻辑的规律或规则,为谬论所进行的颠倒黑白、似是而非的论证。
关于什么是诡辩,黑格尔曾经作过很好的概括。他说:“诡辩这个词通常意谓着从任意的方式,凭着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象真的一样。”(《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商务印书馆版,第7页)诡辩和谬误都是违反逻辑的规律、规则所出现的错误,但并非任何谬误皆是诡辩。
二者的区别在于:一般的谬误往往由于缺乏逻辑知识或素养,不自觉地产生的;而诡辩则是为了达到迷惑人,使人误假为真,说真为假,有意识地违反逻辑规律、规则和言论,因而有很大的欺骗性。
诡辩论者玩弄的手法一般有如下一些:偷换概念,偷换论题,断章取义,强词夺理,含糊其词,模棱两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