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生命系统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111页(800字)
研究包括生物界和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个生命系统发展规律的学科。
这里所谓“生命系统”是指一切活着的具体系统,这就使这一理论获得了一般系统理论的意义。
一般生命系统理论是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和系统科学家米勒提出的。他早在1949年指出“行为科学”的概念,认为“行为”这是一切“活着的”系统所具有的带有共性的重要功能,并于50年代初研究一般行为理论。后来他把自己的理论称为一般生命系统理论。
米勒把这种广义的生命系统分成七个层次:细胞、器官、生物体、群体、组织、社会以及超国家系统。一般说来,高层次系统比低层次系统复杂,并具有低层次系统所不具有的一些特性。
米勒通过仔细考察各层次的生命系统,发现一般生命系统具有跨层次的形式一致性,即任何生命系统都包含有19个关键子系统,这是米勒理论的核心思想。这19个子系统分为三组:2个物能与信息处理子系统,8个物能处理子系统,9个信息处理子系统。这种形式的一致性的根据,在于从细胞到超国家系统的全部生命系统是从最简单的原始细胞通过逐步分裂进化而来的产物。
米勒根据这一核心思想,设计出生命系统的层次——子系统表。该表共有133个格,每个格都要填写相应的子系统组元。米勒已填上其中的126个格,现在还有7个未知格。
米勒的这一项工作是完全可与化学上的元素同期律媲美的。他为细胞→器官→生物体→群体→组织→社会→超国家系统,这一整个发展过程给出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并为解决生命世界的统一性问题提供发人深省的新思路。
用一般生命系统理论解决或研究问题的基本程序是:弄清该系统的层次,找出它的19个子系统,填写该系统的层次——子系统表,画出结构——过程图,表示物能与信息的输入,流通与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