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402页(323字)

指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并由社会主义国家以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人们行为规则的总和。

它的目的在于确认、保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以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并对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确立、巩固和发展起着巨大的反作用。社会主义法律对于巩固、改善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它切实有效地保证着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对敌人的反抗和破坏实行专政。社会主义法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工具。

上一篇:社会主义法制 下一篇:社会主义宪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