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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办事机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21页(223字)

国务院日常办公机构为办公厅,负责国务院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由秘书长领导。

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工作机构为办事机构,由国务院决定设立,有6个: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局和国务院研究室。每个机构设负责人2至5人。此外,国务院还设置事业单位5个: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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