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76页(270字)
许多国家军队的校官军衔。
17世纪在俄国,中校最初为副团长的职称,后来成为副团长的衔称。现在,各国的军衔中多数均设有此衔,一般为副团长或营长的编制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1955年-1965年实行军衔制期间曾设此衔。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规定,中校为低于上校,高于少校的校官军衔,授予正营职至副师职军官。
中校衔由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大军区、军兵种或者其他相当于大军区级单位的正职首长批准授予。和平时期,中校军官晋升上校的期限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