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
书籍:中国行政法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139页(279字)
①依法将外国人逐出国(边)境以外的一种行政处罚。
依据我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将非法入出我国国境,在我国非法居留,不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拒绝缴验本人证件,未经批准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以及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入出境证件的,情节严重的外国人,逐出国(边)境以外。由公安部决定并执行。②刑罚的一种。依据我国刑法,将犯罪的外国人逐出国(边)境以外,由人民法院判决并执行。
可单独适用,也可附加适用。前者在罪未达到必须判处其它刑罚时适用;后者在罪行严重需判处其它刑罚时适用,即在服满主刑后逐出国(边)境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