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283页(244字)
国家对一定时期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所制定的设想和安排。
20世纪70年代以来,苏联、东欧、法国、日本等一些国家所提出并采用的。这些国家在国家计划中增加了社会发展的内容,并把国家计划改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我国80年代以来也开始编制社会发展计划,并与经济发展计划综合在一起,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我国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妇幼保健、环境保护、居民收入、劳动就业、住宅建设、生活服务、社会福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