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285页(249字)
中央各部门和各级行政区所属各部门编制的计划。
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局和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县、区所属各部门编制的计划。部门计划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和技术经济特点,按照本部门发展的客观规律编制而成。是国家计划的组成部分,也是地区计划的一部分。部门计划包括本部门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全部计划,本系统的地方各级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全部计划和本部门归口管理的有关计划。实现部门计划对于完成国家计划和地区计划都有直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