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书籍:中国行政法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472页(276字)
我国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制度。
1986年实行。按国务院规定,经批准并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或原教育部审定备案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干部专修班、教师班、函授班、夜大学,学制为脱产学习2年以上,业余学习3年以上,培养大学专科和本科毕业生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收新生,必须经过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命题,确定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具体组织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志愿,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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