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医医院工作条例(试行)
书籍:中国行政法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550页(313字)
1982年5月19日卫生部发布。
共6章27条。主要内容:(1)我国中医医院是运用中医中药防治疾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中医医院的主要任务是,以医疗工作为中心,结合医疗搞好教学和科学研究,成为继承发扬中医药学,培养中医药人才的基地。(3)中医医院是中医综合性医院,其业务科室设置与撤销,应报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对服务态度、医疗作风一贯不好,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后果,以及犯有严重错误者,给予批评惩处。(5)对组织体制、医疗工作、管理、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工作分别作了具体规定。
(6)本条例适用于县及县以上综合中医医院和专科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