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书法篆刻辞典》第297页(89字)
隋开皇十三年(公元五九三年)五月刻。
原在山东历城玉函山。正书。六行,行十一字。文右行,有方界格。
书法洒脱,点画遒丽,神采奕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