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导责任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193页(381字)

工业企业中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领导人员的责任制。

总工程师是企业生产技术的总负责人,对企业技术工作负全部责任,并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对企业的生产技术工作实行统一指挥。根据工作需要,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可以设置副总工程师作为其助手。大型企业根据需要,除设有总工程师外,还可分别设立总工艺师、总设计师、总动力师、总机械师等,领导各有关生产技术方面的具体工作,或兼任有关生产技术部门的行政领导职务。总工程师负责主持企业的主要科研项目,审查技术文件,对技术人员的使用、晋级、奖惩、调动,也要征求他的意见。

在工业企业中,应实行分级的技术责任制。总工程师在生产技术上直接领导各车间。

车间主任在车间内实行行政与生产技术的统一领导。车间主任根据需要也可相应地配备副主任或专职工程师、技术员或技师,作为车间主任在生产技术方面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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