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算定额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98页(403字)

确定一定计量单位的扩大的结构构件、分部或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数量标准。

它是根据工序衔接和关联程度来划分定额项目的,与预算定额相比更具有综合性质。如砖基础工程在预算定额中往往分挖地槽、基础垫层、砌筑基础、基础防潮、回填土、余土外运等单独项目,但在概算定额中,则综合为一个扩大分项工程即砖基础定额。概算定额是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编制的,它反映正常条件下大多数企业的设计、生产、施工水平。概算定额应为平均水平,与其预算定额水平幅度差控制在5%以内。概算定额的作用如下:(1)作为在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概算及技术设计阶段编制修正概算的主要依据,(2)编制建筑工程主要材料申请计划;(3)作为进行设计方案的经济比较和选择的依据;(4)作为确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额,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实行投资包干和工程结算或工程招标投标的依据,(5)作为编制概算指标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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