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定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190页(557字)

需用单位委托外部生产单位加工改制以获得所需物资的一种形式。

由需用单位提供原材料或半成品,受托加工单位按加工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质量,利用来料生产成品,需用单位在收回成品后付给加工单位一定的加工费。加工定制的产品大多是市场上没有供应或供应不足的物资,如一些非标准配件、设备,某些专用器材、包装和容器;此外,加工定制也包括某些零部件或零部件毛坯制造过程中的外部加工协作。加工定制和市场采购的区别在于:需用单位要先提供加工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可改制的不适用物资,即带料加工。

单纯的定制,即由加工单位自行解决原材料、按需用单位要求加工和销售成品的,实质上是期货订购,不属加工定制的范围。

加工定制是多余物资和多余生产能力的结合,它对于解决需用单位的物资短缺,充分利用多余生产能力,调动呆滞物资,发挥物资效用,都是有利的。但也往往存在着计划性差,对改制物资的使用不合理等缺点。加强加工定制的管理,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编制加工定制计划,择优确定加工单位,认真签订加工定制合同,加强加工原材料和加工费核算,采取措施减少和消除带料加工容易产生的不合理运输的弊病。对解决短缺规格的物资定制,只能用多余积压物资,不能动用本期的计划分配物资,以免造成新的缺口,影响国家物资分配计划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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