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788页(189字)
国家为保证在有重大灾情、疫情、急救和发生战争时的药品、医疗器械的需要而进行的国家储备。
其原则是“保证质量、便于轮换、就地安排”。储备品种和数量由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审定。具体工作由中国医药公司办理。
储备资金由国家专项拨款。
储备形式分为专库储备、医药一级站储备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公司储备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