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粮挂钩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851页(316字)
糖料奖售的一种形式。
国家在重点产糖省、自治区,实行对生产者交售糖料超基数的部分同奖售粮食挂钩的办法。1980年9月,国务院批转有关部门的报告规定,对广东、广西、福建、四川、云南、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新疆等9省、自治区实行上述办法。其中,甘蔗产区以1979年食糖生产、收购量为基础,留一定余地,作为食糖生产、收购基数,分别由省、自治区落实到生产队(或其他生产单位)。
从1981年起,每超购超调1吨食糖奖售1吨粮食。
甜菜产区的省、自治区每上调1吨食糖奖售1吨粮食。奖售粮食给生产者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规定。
实行糖粮挂钩,安排好生产者的口粮,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制糖工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