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观念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421页(521字)

人们执法、守法和维护法律制度的思想、意识、自觉性的总和。

是人们在被强制执行和遵守法律制度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自觉意识。法制观念一旦形成,又支配人们自觉地学法、执法和守法。因此,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法制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方面和自觉因素。一个国家,人们的法制观念不强,即使法制健全,人们也不会自觉执法、守法,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就不会好。

邓小平指出:“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没有法制不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35页)。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教育人们树立和增强法制观念。

(1)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实行党政分开。凡属法律范围的问题,都要依法处理,党不要干预,以免群众只知有党的政策、纪律,不知有国家法律、制度。“党干预太多,就会妨碍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同上)。

(2)要加强法制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才能执法,守法。(3)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使人们自觉地学法、守法。“法制观念与人们的文化素质有关”(同上第135-130页)。

文化素质低,不学法,不懂法,就容易违法、犯法,尚且不能自知。所以,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是增强法制观念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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