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抽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511页(961字)

透过现象,抽取本质,揭示客观事物内在联系和规律的认识过程的科学研究方法。

人们进行科学研究,认识客观事物时,只有通过科学抽象、才能对事物及其内部的联系做出科学的说明。列宁说:“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及其他等等,一句话,那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列宁全集》第38卷第181页)科学抽象的过程,也就是从占有的大量感性材料中,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达到反映事物本质的理性认识过程。实践是科学抽象的基础,没有实践所提供的大量的经验材料,就没有科学抽象;没有人的大脑的思维加工光有大量的感性材料也不可能形成科学的概念、观点和理论。

科学抽象的作用,在于指导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掌握事物的规律。人们通过科学抽象,可以区分事物的真象和假象,揭示事物的真象;区分事物的现象与本质,揭示事物的本质;区分事物的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把握事物的主要矛盾;区分事物的个性与共性,认识事物的内在联系,揭示事物发展的共同规律,从而达到对客观事物的真理性的认识。

科学抽象的一般进程是:从“感性上的具体”上升到“抽象的规定”;再从“抽象的规定”上升到“思维中的具体。”所谓“感性上的具体”,就是人们通过感觉器官从外部世界获得具体事物的种种现象形成自己头脑中的整体表象。所谓“抽象的规定”,就是从“感性上的具体”深入到事物的内部,把事物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分别考察,反映事物不同侧面的本质、内在联系和关系。这是科学抽象的一个中间阶段。

所谓“思维中的具体”,就是运用综合的方法,对事物各个方面的本质、内在联系和关系进行综合概括,形成一个统一的全面深刻的认识,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克思说:思维中的“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页)“思维中的具体”表明对本质事物的认识更具体、更真实、更全面、更深刻。从“感性上的具体”上升到“抽象的规定”;再从“抽象的规定”上升到“思维的具体”,这是科学抽象过程中的两个阶段。人们正是在这两个进程的不断交替、相互转化过程中,获得一个又一个概念、观点和理论,完成对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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