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反运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264页(722字)
是继镇压反革命运动之后于1955年开始的彻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群众性政治运动。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高潮行将到来之际,社会上残余的反革命分子和内部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进行各种破坏活动,仅1954年全国就发生凶杀暗杀事件6300多起,死伤干部群众8300多人,有13个省发生反革命暴乱和19起骚乱事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1955年3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指出:我们必须有计划、有分析地、实事求是地再给他们几个打击,使暗藏的反革命力量更大地削弱下来。
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
肃反运动主要是在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内部进行,贯彻了“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方针和“宽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坚持群众路线、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对反革命分子实行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运动从1955年至1958年分四批分阶段地进行,第一、二、三批到1957年底基本结束。这次运动清查出了一批暗藏在国家机关以及人民团体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在社会上也给了残余的反革命分子以沉重打击,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
运动还按照195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审干工作同肃反斗争结合进行的指示》,既清除暗藏在革命队伍中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又弄清了一批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保证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这次运动在一些单位也发生了一些偏差。
根据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曾经多次进行检查,对被错斗、错捕和错判的人进行了甄别平反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