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期
书籍:统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统计辞典》第612页(452字)
统计中计算指数或发展速度等动态指标时作为对比基础的时期。
基期的数值,叫做基数。如以1970年为基期,计算1973年价格指数,则1970年的价格数值即为基数。
相对于报告期来说,以某一个固定时期为基期的称为“固定基期”,有时简称“定基”;随报告期的移动而改变对比的基期的称为“可变基期”。
可变基期也有两种:以报告期的上期为基期,称为“环比基期”,用于编制环比指数;以报告期的上年同期为基期,称为“年距基期”,用于编制年距相对数或指数。
固定基期一般选用经济情况比较稳定、正常的时期。固定基期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一般每隔若干年(五年或十年)更换一次。
总量指标的动态相对数的基期,其时期长短要和报告期一致。平均指标的动态相对数的基期,其长短可和报告期不同,如计算物价指数可用一年或五年为基期平均,甚至可用一天为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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