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的教学制度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158页(509字)
中小学每个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小学全年教学时间为38周,机动时间1周,节假日13周;初中全年教学时间为39周,机动时间1周,节假日12周;高中全年教学时间40周,机动时间1周,节假日11周。中小学实行一周5天授课制。
1993年秋季开始,初中和小学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
开学第一天课程方案(试行)》,这个方案包括课程计划和各科教学大纲。这一方案将课程分为国家安排课程和地方安排课程,地方安排课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课程内容。
现行普通高中课程由学科课程和活动两部分组成。学科课程采取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形式。活动包括课外活动和实践活动。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期、学年和毕业生的终结性考试、考查是对学生合格水平的考核。小学毕业考核,语文、数学为考试科目,其它为考查科目。初中毕业考核,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毕业年级文化学科范围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考试学科,其它科目则实行结业考试或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