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245页(376字)
2006年5月20日,中国国务院正式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名录共计518项,分“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10个分类。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是通过制定评审标准并经过科学认定建立起来的,分为国家、省、市、县级4级管理体系。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是中国政府履行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义务,同时也是为了推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国务院批准公布,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同级政府批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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