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社会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388页(623字)

1956年匈牙利事件后,以卡达尔为首的社会主义工人党,认真吸取事件的惨痛教训,批判了拉科西的“左”倾错误,提出要创造性地运用列主义,按照本国的特点来建设社会主义,走匈牙利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1957年匈党中央成立经济委员会,探讨经济体制改革理论,肯定了商品生产和货币关系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组成部分;强调社会主义经济要遵循商品价值规律;提出在和平共处的基础上实现与不同社会和经济制度的国家进行经济文化交流。在此基础上,党领导人民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全面改革。

在经济上,把中央的集权领导与企业的分权经营结合起来,把计划管理同商品关系、市场作用结合起来,把企业的经营状况同劳动者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把国内各企业间的竞争同国际市场对本国企业活动刺激作用结合起来。相应地,在政治上,把党的领导方式从包办代替改为政治指导,实行党政分开,把中央高度集权改为分权、放权;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加强法制建设,实行有差额的直接选举制度;改革干部制度等。

通过这些改革,匈牙利一度形成了一个既区别于苏联模式,又不同于南斯拉夫模式的具有自己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制度。1989年匈牙利政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主义工人党改名为社会党,国名由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改为匈牙利共和国。

匈牙利社会党的纲领声明宣称:党的目标是民主社会主义。1990年3月,社会党在大选中失败。5月,匈成立以民主论坛为首的联合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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