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短工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781页(781字)
资本主义社会里从事临时性工作的雇佣工人。
不同于封建社会中那种自身还保留有少量生产资料,因而只用部分时间从事雇佣劳动的短工。资本主义社会里的短工大部分已完全和自己的生产资料相分离,因此他们维持生计的唯一途径只能受雇于资本家从事雇佣劳动。
并且,资本主义社会里短工和雇主之间的关系一般也已是纯粹的资本主义雇佣关系。
资本主义社会里存在大量短工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
首先,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由于遭受暴力剥夺,大批农民和小手工业者被强迫与自己的生产资料相分离。这些人一时还不习惯也不愿意接受资本主义的剥削方式,而当时资本主义手工工场的发展程度也难于很快全部吸收下如此众多的雇佣劳动者。
因此,在这一时期就形成了一大批到处流浪,以从事各种临时性零杂工作为生的短工。其次,在伴随着资本有机构成提高而进行的资本主义积累过程中,产生了相对人口过剩这一社会现象。
而相对过剩人口和产业后备军的形成,就意味着工人阶级队伍中很大一部分人已不可能在固定岗位上长期工作下去,而只能交替地受过度劳动和失业之苦。特别是那些被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所排挤出来的工场手工业者和小手工业者,他们实际上已完全被抛出生产领域而成为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停滞的过剩人口。
为维持生计,这些人就只有到某些作为机器大工业附庸而存在的家庭用具的修理或手工工场中去,从事那些劳动强度大而工资又极为低下的临时性工作。此外,资本主义大农业的发展和资本主义制度下城市对农村的剥削,又使广大农民陷于濒于破产的境地,他们往往被迫到资本主义农场或工厂中去从事一些季节性工作以弥补生计。
这样,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就必然会出现一个庞大的短工队伍,他们通常是资本主义社会里整个工人阶级中工作条件最恶劣、最不稳定的一部分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