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63页(305字)
亦称“外资偿还期”。
补偿贸易中偿还进口设备的价款及利息所需的时间。它是评定补偿贸易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
计算外资可偿期,首先应计算出整个补偿贸易期间需要偿还的外资总成本,然后计算每年有多少外汇纯收入,再计算用这些纯收入去偿还债务需多长时间,外汇纯收入是将全年外汇毛收入减除当年生产所需成本。其公式为:
外资可偿期受国际金融市场、国际商品市场变化的影响,而它的长短又将影响补偿贸易的效益。因此,要科学计算出补偿贸易中各项成本、利润及所需费用,科学安排偿还外资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