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书籍:国际贸易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18页(475字)
博茨瓦纳等国为消除成员国之间关税及对非成员国实行统一税率而建立的国际组织。
成立于1970年6月。当时南部非洲的博茨瓦纳、莱索托和斯威士兰等国为减少对南非的依赖,发展民族经济,联合起来,通过长时间的谈判,于1968年12月迫使南非重新签订关税同盟协定,以取代1910年签署的不公正的关税协定。新协定于1970年6月生效以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正式成立。目前,关税同盟共有博茨瓦纳、莱索托、斯威士兰和南非4国。
关税同盟的宗旨是维护其成员国之间的商品自由往来,并对其他国家进口的商品实行共同的关税和贸易规则。现在各成员国所生产的商品已经实行互免关税和定额限制。
在共同关税方面,莱索托和斯威士兰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征收附加税的特权,以保护它们自身的经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与其他同盟或联盟不同,它不是在经济利益及政治利益密切联系,各成员国基本平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是具有较强的殖民主义色彩,落后国家在相当程度上依附于较发达国家,少数国家有支配多数国家的特权。
这种两极分化明显的国家结成关税同盟,在世界上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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