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443页(566字)

为使人们确信某一事物满足质量要求的有计划的系统性活动,这种活动是在质量体系内实施的,是通过提供各种客观证据来实现的。

若其目的是为了向企业的经营者提供信任感时,称为内部质量保证;如果目的是向顾客提供信任感,则称为外部质量保证。为了提供“证据”,“使人们确信”或“具有信任感”,通常要对企业质量体系中的有关要素不断进行评价和审核,以证实企业具有持续稳定地使特定事物满足规定质量要求的能力。当然,如果质量要求本身不能完全满足顾客的需要,则质量保证便是不充分的。

质量保证的内容是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丰富的。

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的条件下,因为产品比较简单,质量保证内容也比较简单,人们可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对产品做出判断。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劳动分工越来越细,产品日益复杂,质量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许多产品需要众多厂商的协作,甚至是国际间的协作才能完成。从而,为了使顾客确信本企业的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就必须进行一系列的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用客观的证据向顾客保证,本企业具有适当的质量体系且这一质量体系正在有效地运行着。另一方面,企业也必须要求供应商和协作单位提供可靠的证据,证明他们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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