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合作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291页(785字)

有关国家根据一定的协议、章程或合同,分担一定的义务和风险,共同分享收益,以实现国际间生产要素优势的相互结合。

国际经济合作不同于一般的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属于流通领域内的商品交换;国际经济合作则是国际间在生产领域内的协作。即不同国家为着现实的或未来可预期的利益,各自以其所占优势,通过一定的方式联合起来,进行合作。

如国际间双边的和多边的有股权的合营企业,根据合同进行的合作经营,大、中、小型补偿贸易,由银行融通资金和支持的租赁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各种形式的技术转让,国际咨询,以及各种形式的加工装配业务等等,都是国际经济合作的形式。国际经济合作是一种复杂的国际经济活动,一般以参与合作各方签订的章程或合同为依据。较大的国际经济合作项目,仅靠一两个法律文件往往是不够的,通常有一系列的规章和合同:有合营公司的组织规程,股金、红利分配的规定,还有借贷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等等。

合作各方必须信守合同,讲究信用。国际经济合作有双边的也有多边的。当代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特征是,在世界各类国家和地区之间,形成了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体系。即在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相互之间,以及东西方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均不同程度地发展了国际经济合作关系。

发达国家的市场广阔,投资环境好,基础设施发达,有较完整的经济立法,货币可以自由兑换等,为它们之间的经济合作提供了较好的条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相互之间,各有所长,它们之间的相互经济合作关系,近年也都有很大发展,并有着广阔的余地。

不同社会经济制度国家,也可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不同放在一边,从现实利益出发,发展经济合作关系。世界范围内经济合作关系的加强,是当代世界经济和国际关系的一个重要发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