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虏伯康采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463页(748字)
德国巨型工业垄断组织,跨国公司。
前身为克虏伯铸钢厂,1811年由弗里德里希·克虏伯(Krupp,Friedrich,1787~1826)在埃森创办。后以军火生产起家,1826年开始制造大炮。在欧洲大陆最早采用转炉和平炉炼钢。19世纪60年代开始实行纵向联合,经营范围包括煤炭和铁矿石开采,金属冶炼,轧材等。
19世纪末实行横向联合,兼并了日耳曼造船厂等企业,形成康采恩。两次大战中,成为德国发动侵略战争的重要支柱和主要军火供应商,大发战争横财。1933年克虏伯·古斯塔夫被纳粹政府任命为全德经济委员会主席。1943年希特勒亲自颁布“克虏伯法”,确定克虏伯康采恩的产业由古斯塔夫·克虏伯独占。
纳粹统治时期,该康采恩获利在20亿马克以上。
第二次大战后,克虏伯康采恩财产被没收,克虏伯五世阿尔弗雷德·克虏伯,被判12年徒刑。
但入狱不到5年即被提前释放,并得到6亿马克的归还资产。在美国垄断资本和阿登纳政府的支持下,康采恩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拥有采煤、炼钢、炼油、船舶、汽车制造等工业企业150多家,生产3500多种产品。
从60年代末期起实力相对下降,1967年改组为弗里德里希·克虏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1974年8月把直属核心企业克虏伯钢铁公司25%的股份出售给伊朗国营钢铁工业公司,1975年又在瑞士苏黎世与伊朗政府合资兴建伊朗-克虏伯投资公司,双方各占50%的股份。克虏伯股份有限公司为德国四大钢铁公司之一,除生产原钢、钢材及钢制品外,还经营煤炭、炼油、机械制造、造船、飞机、军火武器、服务业等,近年在塑料机械生产方面有所发展。该公司在国内有100多家子公司,在国外也拥有大量投资,分布于英、美、法、意、荷、巴西、阿根廷和墨西哥等国,其中以巴西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