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43页(384字)

衡量公平课税,并用以评价和选择税种的准则。

在纳税人之间按照一定的标准合理分配税收负担的重要原则是按照支付能力课税。西方国家中按该原则衡量公平课税问题,主要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方面内容。

横向公平指具有相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应按相同的数额交纳税款,即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交纳相等的税款。

目前西方各国的税制中规定了各种优惠及减免措施等,使相同收入水平的人交税数额不等,因此有待于进一步实现横向公平的准则。

纵向公平指不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应按不同的数额交纳税款,即不同纳税能力者应按纳税能力合理地分配税收负担。西方各国所得税和财产税制度多实行累进税率制度,对高收入者按较高税率课征,对低收入者按较低税率课征,甚至实施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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