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颖超(女)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中国红军人物志》第96页(884字)
【生卒】:1904~1992
【介绍】:
生于广西南宁,祖籍河南光山。
天津最早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团员。1925年初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幼年丧父,靠母亲行医、教书过清贫生活。
1913至1920年在北京、天津读小学和师范,后任小学教员。1919年五四运动中,与周恩来、马骏、郭隆真等共同领导天津学生爱国运动,参与组织觉悟社。1924年发起组织天津女界国民会议促成会,参加响应孙中山关于召开国民会议解决国是号召的运动,任中共天津地委妇女部部长。1925年调广东,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妇女部部长。同年与周恩来结婚。
参加国共合作,1926年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并任国民党中央妇女部秘书。
大革命失败后,在严重的白色恐怖下,在上海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秘密工作,任中共中央机关总支部书记、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1932年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担任党和工农政府的工作。1934年2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
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1935年10月到陕北,先后任中共中央白区工作部秘书、中央机要科科长。抗日战争时期,在武汉从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兼妇女部部长。1938年被选为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中国分会理事,同时任国民参政会中共方面的参政员。
1939至1946年大部分时间在重庆,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员兼妇委会书记。1945年在中共七大上,被选为候补中央委员,任中共中央妇委副书记。1946年作为中共代表团成员,出席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同年被选为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理事。
1947年任中共中央后方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妇委代理书记,是着名的妇女运动领袖。
全国解放后,被选为第一至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
任第一至第三届全国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第四届全国妇联名誉主席,第五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是中共第八至第十二届中央委员。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书记。
1983年被选为第六届全国政协主席。1992年7月11日在北京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