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译林出版社《新编二十世纪外国文学大词典》第1071页(835字)

【生卒】:1928—

【介绍】:

美国批评家。

生于弗吉尼亚州。先后在欧柏林学院和哈佛大学就读,1952年获哈佛大学博士学位。

1953至1972年在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任教,1972至1985年任耶鲁大学教授。

1986年至今为厄湾加州大学杰出的教授。曾担任1986年度美国现代语言协会(MLA)主席。米勒的文学批评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受日内瓦批评学派影响,以现象学理论为基础,亦称“意识的批评”。他认为,文学基本上是“一种意识的形式”,不是寓于和小说文字中的客观意思结构,不是信息的自我参照组织,不是作者无意识结构的表达,也不是与社会相结合的隐在的交流结构的揭示。

在他看来,文学体现“一种思想状态”,在作品的语言里,某种意识的方式通过思想和文字的结合表现出来,或者说这种结合使意识为其他人所了解。

这就是说,米勒关心的不是单个文学作品的外在客观结构,而是作者整个作品所揭示的主观思想结构。米勒这一阶段的主要作品有:《查尔斯·狄更斯:他的小说世界》(1958)、《现实的诗人:六位20世纪作家》(1965)、《文学与宗教》(1967)、《日内瓦学派》(1967)、《维多利亚时期小说的形式》(1968)以及《托斯·哈代:距离和欲望》(1970)。米勒文学批评的第二阶段是解构主义。

进入70年代以后,在法国哲学家雅克·德里达的影响下,他与保罗·德曼和杰弗里·哈特曼等人共同推进解构主义理论,在美国产生了重大影响。米勒的基本论点是:文学文本的语言是关于其他语言和文本的语言;语言是不确定的;一切阅读都是“误读”;通过阅读会产生附加的文本,破坏原有的文本,这个过程永无止境;这种阅读可以改进人们的思维,提高人们的意识。米勒这一阶段的主要作品有:《作为寄主的批评家》(1979)、《语言学的时刻》(1985)、《阅读的道德伦理》(1987)和《皮格马利翁种种》(1990)。最近又出版了关于交叉美学的论着《地域论》(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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