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原理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138页(521字)
科学发展的基本方法论原理之一。
它的哲学意义在于它反映出认识过程的辩证法,即认识从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向更为完备的真理不断转化的辩证法。对应原理是在古典物理学一些概念被急剧摧毁期间第一次提出的(波尔,1913年)。
根据对应原理,一种自然科学理论为另一种自然科学理论所取代,不仅可表现出新旧两种理论之间的区别,而且还可表现出新旧两种理论之间的联系,即两者之间的继承性,这种继承性可以用精确的数学方法表现出来。一种新理论,在它代替旧理论时,不是简单地否定旧理论,而是以某种形式保留旧理论。
因此,从新理论反过来转变为旧理论是可能的,两者在某种限度内(它们之间的差别表现为非本质的)相吻合也是可能的。例如,量子力学定律,在作用量子的值可予以忽略时,就会转变为古典力学定律,而相对论定律,在光速被认为是无限大的情况下,也会转变为古典力学定律。
对应原理的效用可以从数学,物理学和其他学科的历史中探索出来。新、旧理论之间合乎规律的联系,源于物质各种不同质的层次之间存在的内在统一性。这种统一性不仅能造成科学的完整性,而且还能使对应原理为人们深入具有新质的现象领域提供启示。对应原理表明,相对主义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