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关税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585页(358字)
以保护本国工农业发展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设立保护关税的通常做法是:在出口税方面,实行轻税或免税,以促进本国商品出口;在过境税或转口税方面实行轻税或免税,为本国的航运、银行、保险、商业等行业争取经营机会;在进口税方面,利用高税率抵制外国商品进口,以保护本国工农业的发展。鸦片战争后中国关税自主权丧失,实行值百抽五的协定关税,为洋货对华倾销提供了方便条件,造成国内市场洋货充斥,民族工农业倍受打击。孙中山一直主张重新制定关税税则,使关税起到保护本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孙指出,“各国平时对于外国经济力的侵入,都是用海关作武器,来保护本国经济的发展”,而“中国关税不特不来保护自己,并且要去保外人”,犹如“自己挖了战壕,自己不但不能用去打敌人,并且反被敌人用来打自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