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银行信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315页(408字)

一国借款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向外国贷款银行借入的货币资金。

国际银行信贷有的在提供时指定用途,即与商品出口相联系,或与一定的工程项目相联系;有的在提供时并不指定用途,即不与商品出口或工程项目相联系,而由借款人自由加以运用,不受任何限制。国际银行信贷按其借贷期限的长短及其具体用途的不同,可分为短期信贷和中长期信贷两类。

短期信贷的借贷期限不超过1年。短期信贷按当事人来分有两种: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信贷和银行对非银行客户(公司企业、政府机构等)的信贷。

短期信贷在提供时并不限定用途,可由借款人用于各种用途。中长期信贷的借贷期限在1年以上,一般为2年、3年、5年、7年、10年,甚至10年以上。

中长期信贷的借款人有银行、公司企业、政府机构等,它的期限长、金额大,风险也随之增大,因而借贷双方要签订贷款协议,对贷款有关事项详加规定,并要由借款人所属国家的政府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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