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投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376页(317字)

国际投资的主要方式之一,由投资者或投资公司通过资本输出直接开厂设店,收买当地原有企业或与当地公司或组织合作,取得各种直接经营企业的权利。

直接投资所投资本一般至少占企业总投资资本的25%以上,投资者还派出人员,提供技术,参与程度不等的经营管理。直接投资可分为四类:(1)参加资本,只参加少量的投资,不参与经营,必要时也可派遣技术人员和顾问担任指导;(2)开办合资企业,由双方共同投资,并派遣拥有代表权的人员参加经营;(3)收买现有企业,获得经营权,可通过收购股票达到控股的渠道,也可通过谈判或其他渠道进行;(4)开设子公司或分店,由总公司出资,根据当地法律设立独立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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