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商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80页(300字)

由文字和图形结合构成的商标。

在我国,该种商标最为常见。在其他国家使用也极其普遍。组合商标通常要求文字和图形的结合要协调和谐,相互溶汇,不能两者互不相干。

比如红灯牌的图形,必须画有灯,不能画为房屋、山、水等。一般设计是以图形为主,文字为辅,但设计时强调图形和文字的结构简单、明显、清晰,最忌庞杂不堪,难以辨别。组合商标可以利用和发挥各组合部分的长处,既表意,又表形,互相补充,相得益彰。

一个较好的例子是上海衫衬厂使用的乐牌商标,将乐字形象地构成鱼的图案,且读音“鱼乐”与“娱乐”相同,容易给消费者留下好感且宜于记忆,从而大大增加了销售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