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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事件”

书籍:邯郸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14:20:40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科学普及出版社《邯郸辞典》第326页(462字)

“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起严重事件。

1968年2月9日,邯郸驻军及“市联派”部分人员以磁县发生“反革命武装暴乱”为由,在某军某团和安阳驻军某团配合下,包围了磁县城,命令聚集在那里的“地总派”人员交枪投降。“地总派”人员拒绝投降,围攻人员发起进攻,酿成震惊全国的“磁县事件”。事件中,58人当场死亡(其中解放军战士18人),数百人致残,600多人被捕(其中被判死刑9人,死缓4人,无期3人,十五年以下徒刑11人),80多万斤粮食、10多万斤皮棉被焚,经济损失价值37万元。事后,部分尸体在旷野中暴露数天。邯郸地、市革委会组织群众到磁县参观“围剿”现场,宣扬“功绩”,宣传失败者的所谓“罪行”,将这次行动称之为镇压反革命。参观单位通过“取经”和观摩学习,对带去的“活靶子”进行现场揪斗(重点是被陈伯达称为“反动流派”的“地总派”头头)。这是一起由林彪集团成员陈伯达直接插手和地革委主要领导人直接参与指挥的流血事件。粉碎林彪集团后此案得以平反,1978年9月29日,此案再次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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