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移民
书籍:邯郸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14:30:29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科学普及出版社《邯郸辞典》第391页(595字)
明朝建立后推行的大规模迁民运动。
元末,由于长期战乱和阶级压迫,北方人口减少,出现了大量无主荒田,如元官田、蒙古贵族的庄田、废寺田等。特别是“靖难之役”(俗称燕王扫碑)后,河北、河南、山东等地赤地千里,渺无人烟,“多是无人之地”。为调节人口、改善地域不平衡的状况,明政府推行了移民屯田垦荒政策,先后多次组织和调配农民,从山西向冀、鲁、豫、皖迁徙。总的原则为“令狭乡之民迁于宽乡”(《明太祖实录》),即从人多田少的地方迁到人少地多的地方。
民屯者免征三年租税,并补给牛和种子。洪武年间(约公元1388年),大批移民从山西迁至武安。
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九月,从山西迁贫民约5万余户居大名、广平等地,每户授田50亩。涉县明初迁入的居民,以洪武年间最多,永乐二、三年(公元1404年、1405年),曲周民众十有八九为山西迁来者。
冀南盛传从山西省洪洞县大槐树(或老鹳窝)下迁来之说。大槐树原生地位于洪洞县西北,已辟为公园。公园大门有一联,曰“举目鹳窝今何在,坐叙桑梓骈甲情。”古槐相传为汉槐,明朝中叶枯死,民国初年被风摧毁,后又蘖生出第二代大槐。
大槐树旁为广济寺遗址。1959年洪洞县人委所立“古大槐树遗址”碑文记载:明政府“曾在广济寺设局发给凭照川资,因之被迁的人民得大槐树的荫翳(yì)作暂时的休息,并于起身时共指大槐树为家乡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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