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崇祯十年至十四年大旱
书籍:邯郸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3:24:28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科学普及出版社《邯郸辞典》第738页(286字)
古代灾异。
明崇祯十年至十四年(公元1637~1641年),明崇祯十年秋,永年、邯郸、成安、肥乡、曲周、广平大旱,秋灾。崇祯十一年,大名、永年、鸡泽、肥乡、武安、邯郸、成安等县大旱,飞蝗敝天,草尽。崇祯十二年时雨水稍足,至崇祯十三年,大名府、磁县、永年、曲周、涉县、馆陶、武安等地大旱,瘟疫盛行,斗米千钱,人相食。
鸡泽人食树皮、草根、树叶,肥乡村无烟火。临漳斗米一两二钱,人相食,疫行,民十存一二。至崇祯十四年,大旱仍未减,民相杀食,疫行,蝗灾,鸡泽尤甚。
荞麦种一斗钱三百六十,米一斗钱一千四百,人死十存一二,村落几绝烟火。
上一篇:明嘉靖三十年至三十三年大水
下一篇:邯郸辞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