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港码头交货DEQ
书籍:中国丝绸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10:36:44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丝绸辞典》第473页(281字)
(Duty Paid)(……Named prot of destination)。
意为“目的港码头交货(关税已付)。是卖方将出售的货物装运至约定的目的港,并卸在码头上,完全负担这一段所需的一切费用与风险,货交买方控制的交货方式。卖方不仅要按期将货物运至目的港,而且还要将到港货物自费卸在码头上。进口税由何方负担,应在合同中具体订明。
买方的责任是按期在指定的目的港码头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这种交货方式,由于卖方对进口国家的征税、港口收费等情况不甚了解,因此一般不愿按此条件成交。
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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