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06:01:5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页(201字)
亦称“身体自由”。
指人身不受侵犯的自由,即公民具有不受非法监禁和搜查的权利。人身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公民享受其他自由和权利的前提。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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