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01页(214字)
依法治理国家。
与“专制国家”、“警察国家”相对立的一种治理国家的方式。“法治国”一词出现于19世纪,是18世纪末开始的资产阶级宪政运动的产物。
资产阶级提出用法律治理国家的主张,宣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认为自由、平等和独立三条原则为国家设立的基础,个人的权利,特别是生命、自由和财产都须通过法律而获得保障。其目的是反对封建特权和君主专制,以资产阶级的法律作为巩固国家统治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