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59页(243字)
“单一元首”或“个体元首”的对称。
指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担任国家元首职务并集体行使国家元首职权。就集体元首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来说,他们的地位是基本平等的,所拥有的权力也是同等的。
现代世界各国中实行集体元首制的国家为数不多,主要有瑞士(联邦委员会由七人组成)、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主席团有九名成员)、圣马力诺(同时选出两名权力相等的执政官共同行使元首职权)等。
我国的国家元首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结合起来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