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宣言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0:57:4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页(312字)

《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的简称。

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1789年由制宪会议通过,1791年被列为宪法序言。全文共包括序言和17条,扼要列举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纲领和宪法原则。其中规定:人生而平等,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人人具有的天赋权利;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主权属于国民;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公民均有权亲自或通过其代表参与制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由包括言论、着述、出版等内容,其行使以保证社会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的权利为限度;承认法律不溯既往和无罪推定的原则。

上述资产阶级的民主与法制原则曾对欧洲反封建反专制的斗争产生过重要影响,在历史上具有一定的进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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